3月14日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14号)发布。根据《通知》,2018年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相关立法项目做出如下安排:
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(摘编)
一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围绕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安排政府立法项目——为贯彻新发展理念,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,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利法修订草案(知识产权局起草)修订专利代理条例(知识产权局起草)。
背景介绍
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。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对加强知识产权创造、保护、运用的新要求,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制度,解决专利保护中的突出问题,切实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,增强创新主体对专利保护的信心,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,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了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的研究准备工作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《专利法修订草案(送审稿)》,于2015年7月上报国务院,由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。2015年12月,国务院法制办就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并于此后积极开展研究论证工作。
现行《专利代理条例》由国务院于1991年颁布实施,为规范专利代理行为、维护委托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,其内容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,制约了专利代理行业发展,亟需修改。2012年至2016年,《专利代理条例》修改连续5年被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一档项目。2016年2月,国务院发布第二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,涉及取消依据《专利代理条例》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的地方初审,同时要求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为避免相关改革措施与现行法规脱节,国务院加快了《专利代理条例》的修改进程。
了解《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》详情,可访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8年 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18-03/14/content_5274006.ht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