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,具体有五类:
【第一类】购销、加工承揽、建设工程勘查设计、建设工程承包、财产租赁、货物运输、仓储保管、借款、财产保险、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;
【第二类】产权转移书据;
【第三类】营业账簿;
【第四类】房屋产权证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、土地使用证、许可证照;
【第五类】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。
请重点关注【第四类】,房屋产权证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商标注册证、专利证、土地使用证、许可证照等相关的印花税是五元。也就是说在领取专利证书时需要缴纳印花税5元,自1991年11月1日起,印花税是由国知局代征代缴的,这项规定执行了近28年,但今年8月25日起,国知局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,纳税人将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【尚未实行和生效】规定,印花税将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,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。
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;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、领受地或者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。
印花税按季、按年或者按次计征。实行按季、按年计征的,纳税人应当于季度、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。实行按次计征的,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。
需要提醒的是,上述仅仅是征求意见稿,按照税务机关现行规定,基于目前收集到的资料,初步分析可以得出,今年8月25日之后,专利证书的印花税,应该根据税务机关的现行要求,用贴花的形式(购买印花税票贴在证书上)缴纳印花税。当然,如果税务机关出台了新的政策和规定,需要以最新的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