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以下情况下,提出专利无效请求是有力的抗辩和救济手段:
· 被诉专利侵权,面临专利侵权败诉赔偿;
· 产品或工艺方法落入已授权专利的保护范围内,存在被控侵权风险;
· 收到竞争对手、NPE发出的专利侵权律师函、警告函、法院应诉通知书;
· 电商销售产品被专利人投诉,导致下架或者无法正常销售;
· 本领域常用设计或构造被恶意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,受到恶意侵权指控;
· 对于专利许可费用存在较大分歧,同时发现专利不应被授权的有力证据;
· 对新产品或者新技术的研发或者推广存在专利侵权风险;
· 竞争对手滥用以专利权,进行不正当竞争;
……
如果专利无效请求人的请求理由经审查之后成立,被请求的专利就被宣告专利权自始不存在,上述各种风险也不复存在。